新北市文化局前晚才決議不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,將普安堂外山門及現存石砌步道、山壁石刻及舊堂的正身壁體登錄為歷史建築,但正門上三塊日治時期的匾聯卻下落不明。文化局回應,匾聯並非指定歷史建築部分,應由所有權人自行保管。
文化局︰所有權人應自行保管
上月二十日,普安堂與慈祐宮最後協商破裂,家當及部分文物由慈祐宮陸續打包遷出,並開始拆遷部分建築;強制拆除期間,除地方法院及慈祐宮的拆除人員,都無法進入現場。但昨天早上普安堂人員重回現場,卻發現舊堂正門上三塊日本大正三年的匾聯不翼而飛。
普安堂發言人李榮台表示,當天協議是搬遷完再拆,沒想到變成邊搬邊拆,場面混亂,什麼東西留下或不留,都無法確認,除了匾聯遺失,原本在新堂上要帶走的一塊匾額也被埋在瓦礫堆。
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曾繼田解釋,舊堂登錄的部分為「合院磚造建築現存的正身壁體」,雖然留下會比較完整,但匾聯及其小門為非必要性的附加品,應該由所有權人普安堂自行保管。
文史工作者紀榮達批評,把人請出去,又要別人保管園區裡的東西,是什麼道理?人家來看古蹟是來看整體,包括擁有齋教佛道雙修精神的匾聯,而不是來看牆壁的,「怎麼會只留廟,而把石獅子拆掉呢?」
曾繼田坦言,一經登錄為歷史建築後,若要更動,需經文化局審議同意,但若是所有權人執意不按程序修改,也無法源可管,僅能函文要求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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